代表關雄生的大律師陳永豪指,控方的指控沒有足夠證據支持,控方的說法是「只要你相信(證據),你就會見到(證據)」,質疑指控建基於猜測。大律師指,許作為公眾人物,關只是相信許的說話,以為05年的款項是顧問費的餘款,又指即使關知道款項來自新地,也不代表關知道款項是賄款。
廉署調查發現關曾紀錄,給予許的款項是貸款。大律師昨解釋,由於關知道被廉署調查後感到驚慌,亦懷疑早年替許轉賬的錢並非顧問費,才胡亂形容款項為貸款。大律師認為,有關筆記只是關的說法,這可反映關沒有與其他被告串謀。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