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團單張印有虛假商品說明 大航假期罪成罰款一萬
大航假期商品說明條列
五旬婦去年9月參加大航假期內地美食一日團,旅行社職員展示行程單張,列明該團受旅遊業議會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保障,但實情該團並不受保。最終旅遊團在內地不幸遇上車禍,釀成兩死多人受傷。五旬婦於意外中亦告牙齒及假牙鬆脫或脫落,事後需花費萬元治療卻不獲賠償。大航假期今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要約向消費者提供虛假商品說明服務罪成,罰款一萬元。
被告大航假期有限公司於審訊時承認,涉案單張印有受旅遊業議會基金保障字眼,或屬干犯商品說明條列,但辯稱職員向事主發放印有不受基金保障字眼的收據時才算是向事主「要約」。惟裁判官不接納上述說法,認為當職員向事主展示印有錯誤訊息的單張時,已是在「要約」階段。被告一方稱事主簽收收據,故職員應已清楚說明該團不受基金保障,惟事主反駁,指職員用螢光筆間下的事項中不包括該些字眼。
裁判官裁定被告公司罪名成立,考慮到被告初犯,而事主亦承認由始至終沒有留意單張上的條款,沒有證據顯示她被誤導,判處被告罰款一萬元。
案情指,50多歲楊姓女事主於去年9月20日,到被告位於上水海禧華庭的辦事處查詢。職員編印行程單張,稱有一日團將於同月25日出發,單張背面寫上該團受基金保障。楊決定報團,並以易辦事付款417港元。她從職員處取得收據及簽名作實,惟該收據卻列明該團不受基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