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警署內上吊自殺身亡 警員及值日官認無依時巡倉卻簽簿造假
林繼偉羈留室上吊企圖強姦死因庭
企圖非禮案被告疑在北角警署羈留室上吊自殺亡案下午續研訊,出庭作供。發現死者上吊的警員及值日官被傳召作供,庭上披露指引規定警員每25分鐘須巡查羈留室一次,值日官則需依常務訓令每小時巡一次,然後再在簽到簿或「流水簿」簽署確認,惟兩人在庭上承認因工作繁忙而沒依時巡倉卻仍簽簿,死因裁判官不禁質問:「訓令無話你工作繁忙唔得閒可以唔去!」
負責報案室工作及巡查羈留室的高級警員陳偉明供稱,前年7月26日早上7時40分巡查時,見44歲的死者林繼偉表現正常,及後死者在個多小時後洗澡時亦無異樣,更向他投訴「警察膳食麻麻地」,他回答:「係咁啦!有待改進。」他指至中午12時許死者吃午飯時也無異樣。
陳承認雖然在簽到簿記錄自己每25分鐘巡羈留室一次,但由於需兼顧帶其他疑犯上洗手間、打指摸、報案室等工作,他事實上並無依時每25分鐘巡查。
至同日下午近3時,他巡查羈留室時叫死者的名字未獲對方回應,於是望向羈留室,只見死者雖雙腳觸地但是側身站立,他感到事不尋常,用鎖匙欲開啟羈留室門卻不成功,望入羈留室內發現一條黑色類似繩的物體圍著林的頸部,於是通知上司,兩人合力推門,瞥見死者面呈紫色,消防員及救護員及後趕到現場施救。
駐守北角警署軍裝巡邏小隊的警署警長吳沛樞是陳的上級,事發時是報案室的值日官。被問及如何確保陳會依時巡查羈留室時,吳表示因工作繁忙,「各人有各嘅工作,我盡可能睇」,惟有倚賴下屬匯報,死因裁判官聽罷不禁追問「講個信字?」,他指「可以咁講」。
吳起初揚言不容許下屬在簽到簿上「造假」,即沒巡查羈留室卻聲稱有巡查,他其後承認,常務訓示規定他本人要每小時巡查羈留室一次,再在「流水簿」上簽署確認,可是事發當日他僅在早上7時多巡查羈留室一次,他解釋,當日他因工作繁忙,副值日官亦因不熟悉工作,故沒委派副值日官代勞。死因裁判官立即向他指出:「訓令無話你工作繁忙唔得閒可以唔去」。聆訊明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