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昨在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稱,根據向使用普通話教學的學校調查發現,有關學校每年約需三十萬至五十萬元,用以額外增聘人手或讓教師進修等。羅太說,該局建議學校每年或需四十萬至五十萬元,及為期三年的撥款,用以協助有興趣的中小學改用普通話教授中文科,預計撥款用於增聘額外人手及專業提升。
至於申請資助用以提升英語水平,她說,不論中中或英中,均可用有關資助以增聘人手、供教師接受專業培訓等。她強調即使中中也不應只於課室內用英語,可於學校生活中增加使用英語的機會,如可在學校通告中使用中英對照的版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