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爆炸案】證實疑犯自製炸彈

蘋果日報 2013/02/17 06:00

湛江爆炸案

廣東省湛江市公安局宣佈偵破「2.13」特大爆炸案。經調查後,發現爆炸案為疑犯一人所為,而檢驗鑒定證實疑犯所使用的炸藥,為自製硝銨類炸藥。案件仍在審理。

事發於2月13日,疑犯駕車往官渡鎮黎田上村、前妻家人住所後,引爆車上的炸藥,造成7死18傷。現場爆炸威力達20公斤TNT。疑犯亦身負重傷,現在醫院接受治療。

公安局表示,姓陳的疑犯與姓招的前妻,於1997年結婚。陳有酗酒、賭博惡習,加上2人性格不合,雙方在2000年5月協議離婚。離婚後,陳認為招騙其離婚,多次要求復合遭拒,一直懷恨在心,遂犯案「報復」。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