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津巴布韋沒有領事館,但因應《基本法》列明的全國性法律,格雷絲身為津國第一夫人,在香港亦可享有在中國內地一樣的外交豁免權,即使犯了法亦可逍遙法外。
但國際法律政專家SimonYoung指出,若格雷絲的丈夫、津巴布韋總統穆加貝下台,她就會頓時衰失享有外交豁免權的權利。他說:「理論上,屆時若格雷絲再到香港,當局可以起訴她。」但他認為,到時格雷絲又可引用為前國家元首及其家人而設的「國家豁免權」(stateimmunity),企圖避過起訴。
外交豁免權,若被濫用,像格雷絲的例子,就可變成特權,尤其是穆加貝政權和北京關係密切。中津關係如何密切?據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密切得格雷絲考慮在中國經營鑽石加工生意,先將鑽石運到香港切割,再送到青島設廠打磨,雖然津巴布韋人均生產總值僅200美元,但錢還是讓好朋友去賺;密切得格雷絲在香港大埔買豪宅龍成堡,準備他日流亡之用;密切得當西方國家將他們一家摒諸門外,格雷絲還送女兒到Bona到香港城市大學讀書,不怕她被逐;密切得格雷絲敢用獨裁姿態,在香港當街打記者,在北京適用於香港的外交豁免權下不怕被起訴。
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