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燕卿月底卸任申訴專員 嘆個別部門怠慢 拒納改善意見

蘋果日報 2019/03/28 18:14

劉燕卿申訴專員公開資料守則

申訴專員劉燕卿月底約滿卸任。她今午與傳媒茶聚時表示,對過去5年工作感到漫長而充實,但無遺憾。她又認為法改會就《公開資料守則》的修例建議略嫌保守,希望修例可以涵蓋更多政府部門,按公眾要求公開資料,保障公眾知情權及管治透明度。
公署早前就《公開資料守則》諮詢文件遞交意見,劉燕卿認為,法改會對修例建議略嫌保守,政府部門現須按《守則》向申索資料的公眾提交相關資料,目前涵蓋88個部門和26個公營機構,但法改會未有進一步建議擴大涵蓋範圍,劉形容政府越來越多工作及公職交由外界機構做,例如競委會、醫管局等,都受條例規管,但坊間仍有很多公營機構使用公帑,而未受涵蓋,因此建議修例跟貼《防止賄賂條例》的監管範圍,令逾百個公營機構全數受《公開資料守則》規管,適時向公眾披露涉及重大利益的資料。
另一個建議指,現時政府部門或以保密原則或涉及與第三方的協議為由,而拒絕披露資料,例如投訴人投訴部門的一些問題,但部門稱涉及商戶租約,拒絕向投訴人披露資料。劉燕卿認為,現時做法下保密資料可獲「絕對豁免」權,不必公開資料,但公署認為保密資料應只獲「有限度豁免」,不應被部門濫用,尤其牽涉重大公眾利益的事件,部門拒絕披露資料對社會構成的損害,或大於披露予公眾的做法。
她續指,雖然逾90%被公署調查的部門,都願意接納公署建議改善現行做法,但仍有少數部門在調查過程中聲稱沒有備存資料、資料編製涉及大量資源拒絕提供,或事後指要修例才能改善,做法怠慢。她批評如果資料欠奉,部門工作也有困難,促請部門秉承一個政府的意志工作,不可推卸責任。另外她提及政府外判工作普遍,但提醒政府部門只是外判服務,而非外判責任,希望政府外判工作後,仍然嚴格執行監察工作。
被問到早前港鐵「四線齊冧」及近日連番訊號事故,劉燕卿指公署無權調查港鐵,但正就此事研究需否立案調查運輸署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她指工作已交由下任專員趙慧賢跟進。對於趙慧賢被質疑警隊背景能否秉承公義,劉認為現時評論言之過早,她指自己5年前也以非政務官上任,亦不被看好,結果經過5年時間做到自己的目標,退任也無遺憾,希望大眾給予趙時間適應新工作,同時寄語趙秉承公平公開的原則,促進政府部門改善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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