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青年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押解離庭一刻喊:「媽,生日快樂!」

蘋果日報 2020/12/01 20:53

鄭紀航聽障青年襲警

去年9月大批市民到港島「自由行」示威,其間一名有聽力障礙的20歲男生與防暴警雙雙倒地,事後男生證實左肋骨兩節骨折、右肋骨移位,及後被指企圖搶奪警方胡椒噴霧。男生早前襲警罪成,裁判官鄭紀航今判刑時多番打斷辯方求情,質疑被告中學文憑試成績欠佳:「努力到3科得1分,其他唔合格?」最終判處男生進入更生中心,並駁回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男生離庭前向母親大叫:「媽,生日快樂!」母親聞言不禁痛哭。
被告羅鎮傑(20歲)被裁定於去年9月15日在港鐵銅鑼灣站C出口外襲擊高級警司區永樑。辯方求情時引述醫療紀錄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及讀寫障礙,腦內有一個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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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鄭紀航
辯方亦引述報告指,被告文憑試成績三科只有1分,其餘均不合格,但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的中學校長認為被告雖然成績稍遜,但高中開始已努力追趕。裁判官鄭紀航聞言打斷謂:「努力到3科得1分,其他唔合格?」
辯方重申,雖然被告成績不理想,但校長看見他的進步與堅持。鄭官遂再引述報告謂:「由18.2%升到30.4%都叫有進步嘅,但係都係唔合格囉……用正面嘅方法去睇,升咗12.2%都叫有進步咗嘅。」

辯方指被告主動照顧病母 官:呢啲應該下話?

辯方解釋,被告已盡努力,即使結果未如理想,也沒有因為聽障而自暴自棄,與師生相處亦融洽。鄭官再質疑被告向感化官提及自己校園生活不愉快,辯方指出被告是指小學的情況,求情集中於中學的進步,鄭官再謂:「咪進步到30.4%囉。」
辯方又引述媽媽求情信,指被告順從乖巧,媽媽生病時會主動煮粥。鄭官聞言又再打斷謂:「呢啲應該下話?一般母子之間都會咁相處㗎啦。」
鄭官判刑時指,判刑需具阻嚇性,保護警方不受違法行為阻撓,並指被告的社會心理功能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更生中心。
鄭官又指,被告尚年輕,有漫長人生路要走,若他仍選擇繼續以香港為家,應洗心革面、消除成見、認清是非黑白,共建香港和諧社會。

官認為被告傷勢輕微

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理由是擔心上訴過程未結束,被告已服刑完畢。惟鄭官隨即駁回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柙。
羅離庭時,在犯人欄內高叫:「阿媽,生日快樂!」母親聞言不禁痛哭。
裁判官鄭紀航早前裁決時直斥被告證供「前後矛盾、誇張失實、謊話連篇」,不信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聽錯問題,信納警員從來沒有對被告威逼利誘。鄭官又認為被告傷勢輕微,不似由10名警員圍毆所造成。
根據規定,進入更生中心的犯人會先被羈留2至5個月,其後轉送至另一更生中心居住1至4個月,其間可於指定時段出外學習、工作或進行獲批准的活動。犯人獲釋後,或要再接受為期1年的監管。
【案件編號:ESCC2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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