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軍典表示,協會收集了逾500個會員簽名,反對外傭可擁有居港權及支持人大有需要時釋法。他說,過去多個周末及周日,親身到中環訪問至少400名外傭,一旦獲取居港權會否舉家移民來港,近70%稱「Ofcourse(當然會)」或「whynot?(為何不會)」,15%則採取觀望態度,餘下15%則認為賺取工資後回國安享晚年較化算,此批人士多為年約50歲的外傭。
他指,入境處試過批准一名無業、在港居無定所的居港七年以上瑞典籍人士,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故認為提出入境處會在港府敗訴後把關嚴批申請的人士,是對審批準則一知半解。他說,大部分菲傭的英語及駕駛技術良好,一旦成為永久居民,很多外傭會辭職,出外找工作,「出面搵八、九千蚊一個月,點會仲幫你做家傭」。他承認外傭對港有貢獻,但不需以居留權報答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