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凌晨3時許,的士沿沙田路向大埔方向行駛,至近樂景街一處落斜路段時,懷疑失控直撞一輛箭嘴工程車車尾的風琴防撞欄。現場消息稱,當時夫婦坐在後座,兩人均睡着,懷疑亦未有佩戴安全帶。意外後,前座座椅被撞至向前傾,坐在左邊後座的尹女被拋前撞穿車頭擋風玻璃飛出車外,跌在風琴防撞欄與的士車頭之間,頭部受傷。坐在司機位後的丈夫亦受傷,兩人一同送院。
而的士車頭屈曲變形,嚴重損毀,擋風玻璃爆裂,姓李的士司機無受傷,在場協助調查,事後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被捕。
去年至少發生8宗涉及猛撞箭嘴工程車的意外,共釀成3名司機死亡,其中去年12月,一名27歲GoGoVan旗下客貨車司機駕車在屯門公路撞向一輛停在快線的箭嘴工程車車尾,司機全身骨折死亡。
的士後座安全帶法例在2001年元旦生效,乘客有責任確保自己穩妥佩戴安全帶。任何乘客如被發現乘坐裝有安全帶的座位而未有佩戴安全帶,最高可罰款5千元及監禁3個月。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車主、司機及乘客必須清楚,乘客搭的士要佩戴安全帶。如證實乘客意外時沒有佩戴安全帶,有可能不獲全數保險賠償。羅少雄稱,的士司機有責任提醒乘客,如乘客拒絕戴安全帶,司機有權不開車或要求乘客落車。
■記者鄭文輝、黃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