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案女被告王榮汶(原名王雪欣,42歲)是內地新移民,她在庭上供稱在陸豐東方村誕下細仔後搬到陸豐上英村居住。記者到東方村及上英村追查,兩條村管理戶籍的村幹部均指村中沒有王榮汶或王雪欣此人,村內亦沒有人生雙胞胎,懷疑有人在庭上作假口供,滿口大話。
記者追查王申單程證來港時提供的內地地址汕尾市通航路通郊二巷,發現該地址也無此人。上址的鄰居林小姐表示,鄰居陳氏夫婦一家四口早年已移居香港,育有一對子女,長女16歲、幼子14歲,他們從未聽過王雪欣此人,其他鄰居也指地址戶主是陳氏夫婦。
「我同佢哋自細玩到大,佢哋有乜人,我哋好清楚」,林小姐母親更即時致電陳氏戶主的母親,對方一聽到打探王雪欣即掛斷電話。隔日,記者也致電陳母,陳母一聽到王雪欣三個字時,即說「唔識,唔識」,並掛斷電話。記者再到汕尾城區管轄上址的居委會查證,居委會幹部查冊證實上址無王雪欣或王榮汶此人,亦證實鄰居所講上址確是移居香港的陳氏夫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