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西九文化發展項目,劉太指有該計劃已逾10年,文化藝術界及大眾都能受惠,屬政府一個非常重要的計劃。項目涉及機密資料,每位成員都要申報利益,包括身兼督導委員會主席的許仕仁,但她沒察覺許有作出申報。
政府原意為西九進行單一招標,但在05年中完成公眾諮詢後,公眾強烈反對由單一財團發展,擔心中標財團會取得巨大利益,及認為會有官商勾結,故許仕仁建議成立獨立監管機構,及引入其他發展商。
政府後來向入圍財團增設條件,包括要設置300億元基金,及撥出50%土地另作招標。劉太表示,300億元是由康文署按經驗計算出來,至於50%土地,她相信有幾個可能性,包括由許提出、由許與特首商討得出,或在行會研究後的結果。
對於新增條件,郭炳江曾致函劉太查詢該300億元是否要預先付款,劉太着郭以書面提問,她會以書面回覆,並將答案一併交予全部三個入圍財團,以示公平。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