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委會過去兩年審理的醫生不當處方藥物或斷錯症案件中,並非每宗個案都判不准緩刑重罰。有醫委會委員指根據聆訊供詞,馮宜亮的診治明顯有亂開藥情況,不論病人最終有否受藥物副作用損害,仍需重判以儆效尤。
該名沒有參與聆訊的醫委會委員表示,前線兒科醫生可以憑呼吸困難、發燒、咳嗽、睡眠困難等症狀,作出急性毛細支氣管炎的臨床診斷,「但唔寫落去(醫療紀錄)就講唔通」,醫委會有理由相信馮是亂開藥,加上馮未有為病人做足檢查及告知病人有可能患上的疾病等,「所以判3個月(及不得緩刑)其實唔算重」。據悉,假如醫生願意認罪,刑罰可以扣減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