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淘大時昌迷你倉大火,租戶物品付諸一炬。有租戶成立苦主大聯盟向時昌追討損失,部份苦主已預繳12,000元租金,最近向時昌表示欲取回,對方要求苦主簽署文件放棄追討損失權利。
租用迷你倉約5年的王小姐(化名)稱,今次大火損失30至40萬元貨物,時昌只答允簽了租約的用戶暫免7月份租金,但若租戶現時決定退租,就須簽署文件承諾日後不會追討任何損失。王小姐批評時昌的做法不合理,「𠵱家時昌提供唔到服務,退租又要承諾唔追討,好唔合理」。
王小姐約5年前開始租用淘大時昌3樓一個建築面積約50呎的迷你倉,租金由最初每月約900多元,升至最近約1,300元,其迷你倉主要擺放網店的化妝品及手辦公仔模型等。大火發生後「乜嘢都燒晒」,初步估計損失30至40萬元。
最令她不滿是,大火發生後時昌雖三度聯絡部份租戶,卻無明確交代租金、賠償等安排。時昌只向租戶表明暫時毋須繳付7月租金,「但冇講明之後使唔使畀」。
她又透露,租戶租用迷你倉時須預繳1個月至1年租金不等,若租戶在大火後欲取回預繳金,「時昌話可以退租,但就要我哋簽一份文件,承諾唔會再追討任何損失」。王小姐斥時昌做法不合理,「𠵱家係你(時昌)提供唔到服務,退租又要(租戶)承諾唔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