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透露,事發時航機正在飛赴布里斯班途中,當時女被告雙手分別拿着香煙及打火機,企圖開啟機上緊急逃生門吸煙,當值機組人員及時發現上前制止,並帶領女被告返回座位。機組人員事後對女被告嚴加看管,並將事件向機長作報告,及通知機場控制中心。
航機稍後飛抵布里斯班機場,當地警方隨即登機將她拘捕及控以有關罪名。當地法院昨日開審案件,辯方律師在庭上指女被告對飛行出現恐懼感覺,她本身有夢遊紀錄,而且事發前她曾經飲酒及服食安眠藥。
辯方律師續稱,女被告在事件發生後完全忘記這次事件經過,並指女被告並無逃避責任,接受法庭聆訊,更強調事件與恐怖襲擊無關。主審法官最後判處她危害飛行安全罪名成立,罰款一千元及守行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