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人】譚耀宗引述港澳辦 港人內地稅務5年寬限期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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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引述張曉明指,港人只要在5年寬限期內,離開內地30日以上,便可再獲5年的寬限期。
內地早前通過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包括港人在內的境外人士只要在內地住滿半年,就要申報全球的收入所得,並繳交個人所得稅,明年1月1日生效。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引述港澳辦指,新稅制下港人只要在5年寬限期屆滿前,離開內地超過30天,境外收入毋須納稅,會是持續政策。
香港友好協進會的訪京代表團今早與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會面,團員之一的譚耀宗會後引述張曉明表示,港澳辦一直研究有關新稅制措施,強調不會對港人造成很大稅務負擔,又指港人只要在5年寬限期內,離開內地30日以上,便可再獲5年的寬限期。
一直爭取「港人港稅」的全國政協兼建測規園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接受《蘋果》查詢時表示,現時年青人的家庭負擔較大,又以建測規園界為例,有關專業人士在內地的薪酬待遇並不比香港高很多,但內地所收取的個人利得稅稅率則高很多,扣減稅項後,港人在內地工作與在港工作就沒有太大差別,故認為「港人港稅」是最好的做法,但他認為可以透過離境獲取持續性寬減亦是折衷的做法,「都叫回應咗我哋要求」,又指離境30日並不算是高要求。他相信有關做法是行政措施,內地當局發出行政指令便可,毋須再決議通過,但希望當局盡快說明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