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後iPod和iTunes出現了,其實都沒有拿掉DRM,但至少SteveJobs還懂得利用軟件和程式的威力,把DRM帶來的麻煩降到最低,給用戶最簡單便捷的使用經驗。可以說,iPod能後來居上,也不無原因。
但今年4月,SteveJobs已向全球四大唱片商,高調呼籲「一起拿走DRM」,理由是「消費者希望擁有音樂」和「subscriptionmodel(如:PCCWMoov)目前為止都不成功」。結果,暫時只有一個EMI響應,但還好,最近亞馬遜宣佈推出沒有DRM的音樂下載平台,在美國那邊廂,聲勢一時無兩。
從今以後,互聯網有兩大音樂下載平台,iTunes和亞馬遜,到底最後會鹿死誰手?iTunes的優勢,在於完整的音樂管理系統;至於亞馬遜,鼻孔沒有SteveJobs大,平台較中立,跟唱片商關係也比較好,也沒有硬件的包袱,思哲絕對有理由相信,亞馬遜肯定是iTune有史以來最難纏的對手。
案內人隨筆網誌: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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