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鎖時裝店ESPRIT一名售貨員將iPhone放在更衣室的購物籃,再用衣物遮掩,藉此偷拍女顧客試衫。他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被判接受15個月感化令,其間需接受心理和精神輔導。
被告黃峻傑(25歲)昨穿整齊西裝,獨自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被告中五畢業後任職售貨員,隨即加入ESPRIT,於案發後已離職。
案發今年6月22日,31歲姓鄧女事主與母親到荃灣廣場二樓的ESPRIT購物,她在被告帶領下入店內其中一間試身室試衫。試身室近門位置早已放了一籃不屬事主的衣物,事主因專注與母親商量買衫事宜,未有留意該購物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