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禁商品自誇宣傳

蘋果日報 2006/04/22 00:00


針對近期接連發生虛假商標事件,北京市工商局近日規定,嚴禁企業濫用「全球銷量第一」、「xxx推薦產品」、「中國公認名/品牌」等宣傳字眼,否則將涉嫌虛假宣傳。企業創作廣告標語時要加倍小心。
濫用「首選品牌」違法
工商部門指出,歐典地板虛假宣傳事件帶有一定普遍性,因此針對家具、服裝、電子、建材、汽車配件等重點商品營銷行為,定出涉嫌違規的廣告類型:第一類,是廣告或宣傳,與商品實際產地、性能等不符;第二類,是企業形象廣告內容,與實際歷史背景、總部等不符;第三類,是禁止使用排序的內容,如「消費者首選品牌」、「市場主導品牌」、「xxx指定」等。
北京市工商局前日宣布,歐典木業公司因製作虛擬德國歐典企業等大企業形象,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罰款二十萬元人民幣。
上海「東方網」/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