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於獅子石道龍邦樓的陳小姐歎道:「我除咗不停咁投訴外,乜嘢都做唔到。如果萬一真係喺限期前未做好煤氣管工程而俾人中斷供應煤氣,咁對我真係好唔公平。」陳小姐表示,早於去年六月,該廈已接獲屋宇署的命令,需於限期前清拆天台及天井平台等僭建物。但事至今已一年多,天台和天井平台的僭建物仍在,早前法團更收到煤氣公司來函,指有損毀煤氣立管未安排更換,且部份更藏於僭建物內,違反條例,若法團於限期十一月底前未安排更換,便會中斷供應煤氣予龍邦樓。
未能更換煤氣立管
陳小姐忿忿不平地表示,因清拆僭建物一事被拖延,令更換煤氣立管一事未能進行,使守法的她無辜受到影響。她陪同記者視察龍邦樓,記者發現該廈二樓天井平台有僭建物,事後搭建的水管、渠管、電線和煤氣管等於走廊梯間「兜來兜去」。記者於二樓梯間見有不明管道沿梯間天花線穿入平台僭建物。
她稱:「早排有人搵煤氣公司,話煤氣管有問題,跟住法團就收信話有煤氣管損毀要更換,重話有啲喺僭建物裏面,屬違例,叫法團喺十一月底限期前整好,如果唔係就會停止供應煤氣,咁我咪好無辜?如果屋宇署追得緊啲,啲業主早啲拆咗僭建物咪冇事,可以換煤氣管囉。」
屋宇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記錄,龍邦樓乃該署大規模清拆外牆僭建行動之目標大廈之一,並已於去年六月向個別業主發出法定命令,指令業主在六十天內完成所需工程。法定命令發出至今,有超過四成業主已履行有關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