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沒有檔案法,政府過去3年銷漽逾20萬米高的檔案,情況或有轉機。法律改革委員會檔案法小組委員會經過逾4年研究,決定盡量在明年初發表諮詢文件,諮詢為期三個月,並在考慮諮詢期收集的意見後敲定改革建議,再向法改會提交報告書擬稿,法改會再發表最終報告書。前政府檔案處處長朱福強批評,港府一直拖延立檔案法,認為諮詢應以如何立檔案法為重點。
法律改革委員會檔案法小組委員會在2013年6月成立,小組委員會回覆《蘋果》指,委員會基本上每月舉行一次會議,工作目標是盡量在約明年初發表諮詢文件,以徵詢公眾所涉議題的意見,諮詢期一般為期三個月。
小組委員會指考慮諮詢期所收集的意見後,方會敲定改革建議,但委員會以括號指明改革建議屬「如有的話」,意味諮詢後未必一定提出改革。法改會考慮小組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書擬稿後,會發表最後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