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被控】官:即使有行為失當不一定構成刑事罪行
梁國雄黎智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Mark Simon長毛被控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指於2012年收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雙方今就結案陳詞作出補充,控方今引述終審法院就新地案的判詞,指單單沒有披露已足以構成行為失當,惟法官亦指,終院判詞亦提及要考慮案件背景及嚴重性,不是行為失當便足以構成刑事罪行。
在法官提問下,控方承認沒有實際證據指梁國雄在收錢上或擔任職務上有實際利益衝突,亦指控方不依賴潛在的利益衝突,惟認為單單沒有披露收款,已剝削市民的知情權,尤其是梁於議會上就新聞自由發言,認為讓公眾在觀感上與收錢有關。法官則指:「我哋唔知公眾點睇」。
法官並提出,黎智英當年捐出的950萬有多個政黨受惠,好幾個受惠政黨的議員當日亦曾於新聞自由的議題上發言,但翻看當日議會的資料,從來沒有人申報曾代黨或個人收到來自黎的捐款。法官以李姓議員為例,指李當時以個人名義收錢,亦有於該會議上發言。
控方回應指,梁國雄及李姓議員均曾受調查委員會調查,認為李與本案無關。控方亦強調梁國雄收取的本票是以他的抬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