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版國安法說明公佈後,外界擔憂日後設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國安事務顧問會成特區「太上皇」,以及在「特定情形」下犯國安法或被送中受審。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企圖降溫,聲稱「特定情形」應是指罪行涉及特首或主要官員,又否認國安機關會成太上皇,指有關權力會在法例中寫清楚。民主派批評港版國安法透過釋法權及管轄權,為中共破壞一國兩制設下兩大「後門」。
梁愛詩昨接受電台訪問當被問到「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及國家機關,在「特定情形」可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令港人被送中受審,梁指按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言論,有此做法並不出奇,指回歸前若有港督犯法,都會送往英國受審,相信「特定情形」或指將來特首或主要官員危害國家安全,要移交北京審判,又指如疆獨、藏獨等案件,由於香港完全不熟悉,可能也要由中央審理,堅稱「特定情形」並非針對普通市民。
梁又聲稱由特首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包含「執行」國安法,中央派出的「國安事務顧問」只是「畀意見」,無權執法及直接行使權力;又否認國安事務顧問是「太上皇」,「如果你話太上皇,(就)要有尚方寶劍,呢啲權力要喺法律度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