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紐約法庭文件,何志平代表律師是在當地時間3月27日向法院提交上訴通知書。法庭文件又顯示,法官日前發出命令,稱基於何志平本人的意願,命令他完成服刑後將會直接遞解返回香港。何志平亦已主動放棄了屆時要求拒絕遞解的法律權利。
Kim在何志平被判刑後,曾向記者表示滿意刑期,又預計若何表現良好,實質刑期僅約31個月。由於何志平至今已被還柙16個月,預計何最快可於明年中獲釋。
辯方日前亦向法庭發信,要求讓何志平繼續留在現時身處的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MCC)服刑六個月,然後轉到康涅狄格州的丹伯里低設防懲教所(FCI Danbury)繼續服刑。
何志平2017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隨即被司法部控告何五項串謀違反及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罪及三項串謀洗錢和洗錢罪。去年12月陪審團裁定,八條罪名中七條罪成,只有一條洗錢罪脫罪。
■記者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