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表示,若學者的論文中,有部份文句或分析與以往的論文重叠,一般應該註明引用來源,以免瓜田李下;若無註明則屬不妥當,大學或會發出警告信。
一名資深社會科學學者看過3篇文章後形容,3名學者是「玩緊火」及「踩鋼線」,「以佢哋咁資深嚟講,冇理由唔識落齊註解,我好難相信佢哋只係唔小心」。他稱部份段落「相似到好似用電腦copy and paste咁,只係改少少字眼,點會似得咁緊要?」但他認為,自我抄襲的門檻很高,涉事論文未至於干犯自我抄襲,「但如果我係校長,我會好認真地警告佢哋,唔可以再犯」。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