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欺詐補習生家長被判緩刑的女教師在見工時,向小學校長訛稱無案底,又出示虛假的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信件「以證清白」。她經審訊後昨被裁定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兩罪成,哭訴該假信是「人哋整蠱我」,並提出覆核裁決申請。
被告劉靜兒(三十一歲)前年被判監十二周但緩刑兩年,至去年二月她向嗇色園主辦可信學校求職時犯案,日前她另涉詐騙一補習生家長七千元教材費被捕。她昨自行到庭聽裁決。
裁判官昨認為控方證人誠實可靠,相反被告的證供不合情理及前後矛盾。她為人師表必定明白誠實的重要性,但見工時卻撒謊,可見她得知案底會影響自己獲聘,故刻意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