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北京出席十九大的李飛昨表明,噓國歌是違反《基本法》、危害國家、損害國家尊嚴,又指會將《國歌法》納《基本法》附件三,料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明年3月討論《國歌法》是否具追溯期。同樣身處北京的港澳辦前主任王光亞指對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民來說,「尊重國家、國歌和國旗是基本要求」;對於《國歌法》是否具追溯期,王則指香港可據本身法治制度考慮。
中大法律學院院長Christopher Gane昨指,相信上述本地立法將困難重重,但最終會成事。他續指港人權法案規定,刑事法律不可具追溯期,也是人權的基本原則之一,不能動搖。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早前指政府需將噓國歌市民記錄在案,待立法後處罰,Gane昨不點名指有內地學者誤以為這樣行得通,是從基本上誤解本港司法制度的法律原則。
■記者葉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