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ss Lewis認為港鐵聘用的獨立財務顧問英高報告內,提述的最終作價建議及相對的目標時間表屬公平合理,港鐵公司亦為高鐵成立獨立委員會,並就項目成本控制、監察及報告機制等供英高考慮。
再者,獨立股東會因為此方案獲得每股4.4元特別股息,Glass Lewis指出是2014年全年股息1.05元的4.2倍之多,故認為有足夠策略及財務理據,使股東支持該議案。
早前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撰文呼籲港鐵應趁機財務「徹底瘦身」,將坐擁逾600億現金分派予股東,每股派息應由現時的4.4元大增至11元才合理。
方案將在2月1日股東特別大會表決,政府持有75%港鐵股權,既為大股東,亦是高鐵項目委託人,在是次方案涉及關連交易需棄權。方案需得過半數獨立股東批准才可通過。若獨立股東反對,政府仍可爭取立法會撥款以完成工程,惟失去由港鐵承擔額外開支封頂保障,庫房亦不會獲派195億元特別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