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約2.6萬 長毛達60歲不受影響
長毛公屋富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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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料新措施將於明年10月實施,住戶家庭入息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資產超出入息額100倍便須遷離公屋;住戶或家庭成員擁有或以公司擁有本港住宅物業,亦無得留低。截至今年6月底,全港約有2.6萬個富戶,交一倍半、兩倍及市值租金住戶分別有2.28萬、3,100及60宗。
本身屬公屋住戶的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月入達95,180元,在現有富戶「雙軌制」下,即住戶入息及資產需同超出限額才需遷離公屋,故他可在公屋居住,但新措施下其月入料會超出限額5倍。不過,根據現行政策,年滿60歲的長者可獲豁免申報資產及入息,故已年過60歲的長毛相信可獲豁免,不受新措施影響。
彩虹邨居民梁先生與母親同住約一百平方呎公屋單位,其家庭入息和資產在修訂下都未有超標,他坦言支持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認為自己有能力應遷出公屋,又指如果自己的資產或入息達到新修訂的水平,他都願意遷出,「始終二人單位好細,可以租個舒服啲單位。」但他承認如4人家庭,資產達200多萬,買樓仍比較難,有需要稍為放寬。
李太的兒子與其家翁家姑居於彩虹邨,自己非公屋戶,她指估計其家翁的公屋單位未必受富戶政策影響,但可能屬寬敞戶,未知是否需調遷,她認為收緊政策無可口非,但認為如房委會以購買居屋的準則來計算資產限額未必適合,認為以市樓的平均市價來計算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