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替香港出戰亞運的划艇女將陳學殷涉勒索X富商案,控辯雙方昨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控方指被告所寫信件有恫嚇成份,列明索取金額及存款方法,勒索意圖明顯。辯方則批評X富商選擇性失憶,證供矛盾,反之被告根本沒有拍下性交片段,並無意圖勒索他金錢。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裁決。
案件早前經過兩日審訊,昨日進入尾聲。連日陪同陳學殷到庭的陳母,被問及有否擔心女兒,她禮貌地拒絕訪問,但指現與女兒同住,方便陪伴她。
控方陳詞指,本案的關鍵在於被告是否存有勒索的意圖。根據被告所寫的涉案信件,當中列明索取款項,要求一筆不合理的300萬元款項,以恫嚇方式指若被告無好日子過,X也沒有,又指自己有兩人性交片段,可公諸於世。此外,被告亦寫上存款方法及限期,使自己獲益,勒索意圖明顯不過。被告指因憤怒才寫下該信,但她寫信後一日才寄出,已有一日冷靜期,她仍選擇寄信,可見是精心策劃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