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該局提出修訂《入境(未獲授權進境者)令》,提高協助偷運來自巴基斯坦、印度、阿富汗、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斯里蘭卡及索馬里人蛇的「蛇頭」刑罰至最高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不過,工黨張超雄質疑,新修訂建議能否有效打擊非法入境者,當局憑甚麼準則選擇該8個國家。民建聯陳恒鑌亦質疑,若非法入境者以轉折路線來港,新修訂的條例如何作出檢控。
黃少珠回應稱,不能等到偷渡潮出現才考慮修訂條例,又說當局分析過往數字,該8個國家加上越南,已涵蓋過去幾年九成九非法入境者來源國。她又說,新修訂條例是針對人蛇本身來自哪個國家,不會理會其出發地點。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