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青年誤殺鳳姐囚8年 官叮囑把握機會學習做有用的人

蘋果日報 2018/06/20 17:33

李建風陳鵬誤殺鳳姐

任職地盤工的新移民青年光顧一樓一時稱因服食了偉哥,感到頭痛兼有睡意,卻遭鳳姐吵醒催促他付肉金,青年憤怒下以生果刀狂刺鳳姐致死,事後到碼頭跳海自殺但獲救被捕。青年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而在開審前已承認誤殺罪的他今透過大狀向死者家人致歉。法官考慮到被告的悔意及背景,判被告囚8年,鼓勵被告把握機會學習,將來獲釋後做個有用的人。
高院法官杜麗冰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陳鵬(23歲)有不幸的遭遇,比同齡人士的機會少,但最終來港工作。被告本是一個好人,為人文靜,是個孝順仔,今次犯案是超出他的本性。被告在開審前已認罪,又向警方作出全盤招認,考慮各項因素後,判上述刑期。
案發於2015年8月26日,死者李建風(45歲)剛在前一天持雙程證來港,與另一名鳳姐周艷同在油麻地新填地街76號的不同單位接客。案發當晚凌晨,被告先付800元與周性交,被告稱因服食過壯陽藥感頭痛,要求留在周處過夜但被拒。
被告遂找李,要求在李的單位過夜,協議好肉金900元。被告稱他肚餓,故拿出水果食用,並將水果刀放在桌上,他其後在睡夢中被李吵醒要求先付款,但他發現不見了1,000元,被告稱「我很生氣,叫她別煩我,拿了一些東西打她,打打打」。發生命案後,被告到觀塘碼頭跳海但獲救被捕。驗屍證實,李身上有61處傷口,頭、頸及胸口位置有多處刀傷,胸口的刀傷深入心臟和肺等器官,是致命死因。
【案件編號:HCCC115/16】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