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法上訴︱梁家傑指終院「離地」:仲假設緊行政立法兩權都正常行事
緊急法蒙面法梁家傑
梁家傑認為裁決「好離地」,「佢哋(法院)係假設緊三權之中,其他兩權(行政及立法)都係健健康康、正常行事。」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就《緊急法》和《禁蒙面規例》的
司法覆核裁定政府終極上訴得直,指明在合法及非法的遊行集會禁止蒙面並無違憲,聲言相關權力受到有效「制約」,包括透過緊急法本身的規定、立法會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的立法制約等,即任何據緊急法而限制受保障權利的規例必須符合「依法規定」及「相稱性」的要求。
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認為有關裁決「好離地」,「以為政府會開誠佈公,實在交代用《緊急法》嘅來龍去脈?」資料圖片
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認為終院在判決書的表現「好離地」,「佢哋(法院)係假設緊三權之中,其他兩權(行政及立法)都係健健康康、正常行事」,「以為政府會開誠佈公,實在交代用《緊急法》嘅來龍去脈?」
公民黨執委、曾在10月1日於街頭被捕的東區區議員李予信也指,判詞反映法院抽離了香港的行政濫權、人道危機等現實情況,亦反駁有關「相稱性」之說,指法院似乎假設香港仍然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他亦提及判詞指禁蒙面示威是為了減低和平的公眾集結演變成暴力之說「荒謬」,以烏克蘭5年前曾因國內出現示威活動而推行禁蒙面法,因激起民憤而在推行12日後就被撤回為例,說明禁止蒙面示威解決不了激烈抗爭。
市民去年10月穿上黑衣遊行,反抗政府引用《緊急法》推行《蒙面法》。資料圖片
建制派則一致讚好。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歡迎裁決,認為可釐清爭議,包括政府根據緊急法制訂《禁蒙面法》是合憲合法,強調遊行示威表達自由並非「絕對」,指根據香港法例、《國際人權公約》,有關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等範圍,表達自由可根據的「相稱」原則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也歡迎裁決,重申《蒙面法》很重要,避免有人在隱藏身份下做出極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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