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桂芳指日本總公司約五年前,曾向香港分公司了解是否必須保留雷射防偽特徵,「日本信譽好好,唔理解香港影射貨嚴重性」;但她無奈地說,雖然香港分公司堅持保留雷射標籤,維持高成本生產,但亦未能杜絕氾濫的影子藥。
《蘋果》將在藥房買到的影子藥供廠方檢視,周桂芳認為該影子產品與正貨外觀上「好接近」,但「參考」了娥羅納英H軟膏的名稱,變成「俄咲秆渪䇹H2O軟膏」;其中將「娥」字改為「俄」,而「俄」字後面的日文字則解作「富士山」,原本代表產品活性成份的「H」,則變成代表水的「H2O」。商標亦參考正貨,採圓形設計、寫上JAPAN,但寫上「FORMULA & MATERIAL」(配方及料材),而非正貨「PHARMACEUTICALS」(藥物);圖案亦變成一座雪山,而非藥廠「大塚」的英文譯名「OTSUKA」。
周桂芳提醒娥羅納英H軟膏有治療藥效,消費者如希望用軟膏治療皮膚問題,需認清產品有雷射標籤、註冊藥物編號HK-15320及中文名稱,以免買到影射產品,對皮膚健康構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