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出台!財政部允10個地方政府自行發債

蘋果日報 2014/05/21 06:00

財政部自行地方政府發債試點

財政部發佈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辦法的通知,明確2014年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江西、寧夏、青島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

通知規定,試點地區全年發行債券總量不得超過國務院批准的當年發債規模限額,試點地區發行的政府債券期限為5年、7年和10年,結構比例為4:3:3。

由於中國預算法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允許發債,近年中國地方政府債券均由財政部代發,此次允許試點地區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一方面顯示地方政府發債政策面的突破,另一方面亦不失為預算法修訂前的權宜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