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師華壽恩稱,2012年初次被告陳冠忠介紹他加入周名下的亞太幹細胞研究中心(APSC),由於周想盡早取得AABB認證,他未正式離開上份工作便以兼職身份為APSC處理文件及提申請,每天向周報告進度。
華指曾協助另一臍帶血庫取得認證,但該血庫是儲存臍帶,從沒將臍帶幹細胞應用在人體身上。他加入後便根據AABB指引制定一套有關處理臍帶血的標準作業程序(SOP),規範病毒及細菌測試程序、填寫報告等,要求員工必須跟隨。他指實驗室設備完善,備有多部細菌測試機、血液分離機及條碼機等處理臍帶血化驗,而根據他所訂立的SOP,每份報告完成後須由另一名同事複查以避免人為錯誤,最後才交予他批核。
華指實驗室2012年7月已準備好申請臍帶血認證,但涉及幹細胞的臍帶認證申請則仍在籌備中,同年10月事故發生後「公司方向唔係好清晰」,故暫緩申請,他最終於翌年4月離職。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