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文員攜噴漆獲撤控守行為 網媒女記者涉阻差辦公8月再訊
守行為阻差辦公噴漆網媒記者抗暴之戰
示威者去年10月31日在多區集會,人群至凌晨仍未散去。早前兩男兩女分別涉於當日襲警、阻差辦公或攜有噴漆等被捕,當中包括一名網媒女記者。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其中22歲船務公司文員被指攜有兩罐噴漆,控方今同意撤控,文員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了事。
案中首被告李梓晟(22歲)早前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指他於去年10月31日在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交界保管兩支噴漆。控方今日表示如被告同意案情,則可以簽保方式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最終批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撤回針對被告的控罪,被告另須支付堂費300元。
案情指,當日晚上約8時40分,上址約有50名黑衣人集結。警員到場驅散時,發現被告身穿黑衫黑褲、戴上黑色口罩,逃跑時掟走背包,但不小心絆倒,最終被捕。及後有途人撿回該背包交給警員,內有兩支消毒藥水、兩罐噴漆及八達通等物件。被告被捕後一直保持緘默。
同案被告文員譚浚文(24歲)被指於同日在油麻地咸美頓街與彌敦道的交界襲擊督察21982,至於網媒女記者郭穎彤(24歲)則被指故意地阻撓上述督察執行職務。案件押後至8月4日再訊。
另外,涉及翌日凌晨的九龍城衝突,游泳教練吳家雯(19歲)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沒按照《港鐵附例》繳付可徵收的車資。辯方申請案件押後至8月3日,以索取醫療報告。控罪指稱她於去年11月1日在亞皆老街富都大廈外管有一把鎚子;以及同年10月31日使用長者八達通卡,由牛頭角港鐵站乘車到鑽石山站。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
按此下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