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藏械及開槍拒捕等罪被判監逾36年的葉繼歡(47歲),其襲擊傷人罪被裁定表證成立,他選擇自辯。葉繼歡坐在輪椅上,在犯人欄內作供。葉供稱,他於去年9月23日被打毒針,疼痛不堪,「唔知係咪空氣針,半夜痛醒,痛到跳起,唞唔到氣」,他向懲教員要求看醫生,但無人理他,4小時後才有人替他打嗎啡針止痛。今年4月他亦被打毒針,他要求報警。
葉繼歡稱,由於事主懲教助理谷源科與一名被投訴的懲教員十分友好,谷為報復便誣陷他襲擊。葉指,事主於今年4月30日替他洗傷口時語帶恐嚇,「唔好玩咁×多嘢」、「繼續要報警就玩×死你」。葉只是揚起右手問事主為何打他毒針,事主回應,「係打你毒針呀,吹×脹」。之後事主按住其雙手,設下遇襲陷阱。聆訊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ESCC28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