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產經紀今年2月向市民楊先生(化名)推銷荃灣一個工廈的小型單位,指是「工作與生活新派自主空間」,又稱以銀行可做40%按揭,餘款由利率3厘的財務公司按揭,只需月供1萬元。楊不虞有詐,遂購入一個256萬元的292呎單位。
楊隨後支付共59萬元定金及首期,及到律師樓簽署買賣合約。惟他後來發現多間銀行都未能承造按揭,經紀就游說他到一家財務公司做按揭,但年息高達12厘,「一係借,一係撻定,搞到我好困擾,59萬係我全部身家」。
協助楊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指出,涉事樓層單位被劏成36個小型「單位」,並以24小時自主空間作招徠,標榜安全、合法等。但翻查資料發現,該單位在6月已收到屋宇署清拆令,包括清拆違規的間隔牆、加厚地台不合圖則等,質疑經紀疑一直隱瞞有關改建是違例以求促成成交。
記者昨到涉事單位視察,單位裝潢新穎,兩旁的玻璃門設有密碼鎖。有在該處購入一個300呎小型單位的陳小姐說,7月收樓時已收到屋宇署的「滿意紙」,不擔心單位被釘契。涉事單位大業主是一間私人公司,《蘋果》昨到該公司報稱的辦公室地址查詢,應門職員否認是涉事公司。
地產代理監管局指,今年1至8月,共收到4宗未能就工廈分間單位承造按揭投訴,為確保調查公正,該局亦不宜評論個別個案。但地產代理應提醒客戶,未經建築事務監督批准,變更單位的許可用途的風險和後果。
■記者李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