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錦囊】交通工具強罩令難執法 抗疫零效用海綿口罩照畀入閘

蘋果日報 2020/08/02 00:01

武漢肺炎

港府日前收緊一系列抗疫措施,包括規定所有人於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口罩,然而執法成效成疑。交通工具「強罩令」實施半個月,記者發現仍有部份市民未有妥善佩戴口罩,但未見有任何職員勸喻。由於現時「強罩令」未有規定佩戴口罩的種類,《蘋果》發現,乘客即使佩戴抗疫零效用的口罩仍可如常登車,變相成為另類「播毒」途徑。化學博士鄺士山(K Kwong)指,政府應收窄法例下可佩戴口罩的種類,「如果你求其搵塊布都當到口罩,咁有咩意義?」

記者 盧珮瑤

交通工具「強罩令」由上月15日起實施,惟如何執法一直成為法例的一大疑問。法例實施初期,警方回覆傳媒時曾指,會與各公共交通工具公司溝通,攜手執法,於執行日常警務工作時,若遇見違例,警方將口頭勸喻或警告,如有人堅持違例行為,將以傳票方式執法。
交通工具「強罩令」實施半個月,《蘋果》到5大交通工具視察,包括港鐵、巴士、渡輪、電車以及的士,發現仍有部份乘客未有妥善佩戴口罩。在港鐵車廂中,有乘客把鼻子「外露」;電車中,有長者把口罩拉到下巴。而在渡輪上,有市民除罩「採礦」,惟以上各交通工具亦未見有任何職員上前勸喻。

市民陳先生指,自己乘巴士時曾遇過有乘客沒有佩戴口罩,「我遠距離已經見到有個人咁樣(沒有戴口罩),我已經拍咗卡㗎喇,然後即刻同司機講,『唔好意思,唔該開門,我想落車』」。他認為,車長當時見到該人未有佩戴口罩,不過未有上前勸喻,「車長係第一個把關,如果車長都唔執法,都無辦法」。

根據食物及衞生局文件顯示,截至上月31日,食環署及警方均有就「強罩令」提出檢控,分別有4宗及6宗,定額罰款則分別為38宗及36宗。而警方回覆《蘋果》指,截至本月1日凌晨5時,公共交通的「報告及巡查」為117宗,而「勸喻/警告」則為38宗。不過,因公共交通工具「強罩令」而發出的傳票只有3宗,定額罰款更只有1宗。相反,在公眾地方的「強罩令」下,定額罰款通知書有35宗。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當中指明「口罩」定義為以覆蓋口和鼻的方式佩戴,以保護佩戴者免受感染或空氣污染,但未有列明市民應佩戴哪些口罩才能真正防疫。

《蘋果》購買了一包聲稱為日本品牌、20元3個的海綿口罩,包裝上標明用以擋花粉,患感冒者亦適用。記者以顧客身份向各交通工具查詢,乘客可否佩戴此類口罩。港鐵職員表示可以,「只要有戴口罩,總之有戴就得」。渡輪入閘口的職員同樣指可以,「政府話要戴口罩,無話要戴咩呀嘛……戴咩質地政府都無規定」,故現時只會向未有佩戴口罩者發出勸喻。

不願具名的的士司機同樣指,部份乘客甫上車「好似返咗屋企咁」,馬上脫去口罩,惟有提醒他佩戴,「都唔會逼或者鬧佢嘅」。被問到會否擔心乘客佩戴防疫效用低的口罩,「無深究客人口罩啲質地喎,都係有戴就算」。

化學博士鄺士山(K Kwong)指,由於海綿口罩透氣度極高,令佩戴者呼吸非常暢順,只能用以抵擋花粉和塵埃,在防疫角度是「零效用」,「個攝影師直頭可以穿過個口罩影相,個窿大到難以想像」。

鄺指,最高危的空間有3個因素,包括indoor(室內)、air-conditioning(冷氣)以及confined space(密閉的空間),而大部份交通工具均具備這些條件。因此,假如乘客佩戴海綿口罩或其他防疫效用低的口罩,對乘客而言相當危險,「你噴出嚟嘅氣又過濾唔到,人哋啲飛沫你都過濾唔到,即係乜都擋唔到」,變相成為「播毒」途徑。

《蘋果》向港鐵、九巴、新巴/城巴、新渡輪及香港電車查詢,所有交通工具均指現時參照港府法例,未有規定口罩種類。至於檢控數字,除了新巴/城巴指有7宗因乘客未有妥善佩戴口罩而要報警處理,其餘均指沒有紀錄顯示,有乘客因沒有戴口罩而被發告票。

鄺士山建議,政府應收窄市民可佩戴口罩的範圍,「而家條例嚴格嚟講,你買條頸巾遮到個下巴同埋個鼻,佢都畀你過。如果你求其搵塊布都當到口罩,咁有咩意義?」,認為現時疫情處於非常時期,即使禁止市民使用布口罩亦相當合理。然而,他明白執法或更困難,故政府應加強向市民宣傳,哪些才是真正的「抗疫口罩」,「你唔應該淨係叫人唔好出街,而係佢出街嗰陣,點樣做得好啲防疫」。

《蘋果》向食衞局查詢會否考慮收窄口罩種類,局方未有正面回答,僅着記者參照現行法例。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按此下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