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當中指明「口罩」定義為以覆蓋口和鼻的方式佩戴,以保護佩戴者免受感染或空氣污染,但未有列明市民應佩戴哪些口罩才能真正防疫。
《蘋果》購買了一包聲稱為日本品牌、20元3個的海綿口罩,包裝上標明用以擋花粉,患感冒者亦適用。記者以顧客身份向各交通工具查詢,乘客可否佩戴此類口罩。港鐵職員表示可以,「只要有戴口罩,總之有戴就得」。渡輪入閘口的職員同樣指可以,「政府話要戴口罩,無話要戴咩呀嘛……戴咩質地政府都無規定」,故現時只會向未有佩戴口罩者發出勸喻。
不願具名的的士司機同樣指,部份乘客甫上車「好似返咗屋企咁」,馬上脫去口罩,惟有提醒他佩戴,「都唔會逼或者鬧佢嘅」。被問到會否擔心乘客佩戴防疫效用低的口罩,「無深究客人口罩啲質地喎,都係有戴就算」。
化學博士鄺士山(K Kwong)指,由於海綿口罩透氣度極高,令佩戴者呼吸非常暢順,只能用以抵擋花粉和塵埃,在防疫角度是「零效用」,「個攝影師直頭可以穿過個口罩影相,個窿大到難以想像」。
鄺指,最高危的空間有3個因素,包括indoor(室內)、air-conditioning(冷氣)以及confined space(密閉的空間),而大部份交通工具均具備這些條件。因此,假如乘客佩戴海綿口罩或其他防疫效用低的口罩,對乘客而言相當危險,「你噴出嚟嘅氣又過濾唔到,人哋啲飛沫你都過濾唔到,即係乜都擋唔到」,變相成為「播毒」途徑。
《蘋果》向港鐵、九巴、新巴/城巴、新渡輪及香港電車查詢,所有交通工具均指現時參照港府法例,未有規定口罩種類。至於檢控數字,除了新巴/城巴指有7宗因乘客未有妥善佩戴口罩而要報警處理,其餘均指沒有紀錄顯示,有乘客因沒有戴口罩而被發告票。
鄺士山建議,政府應收窄市民可佩戴口罩的範圍,「而家條例嚴格嚟講,你買條頸巾遮到個下巴同埋個鼻,佢都畀你過。如果你求其搵塊布都當到口罩,咁有咩意義?」,認為現時疫情處於非常時期,即使禁止市民使用布口罩亦相當合理。然而,他明白執法或更困難,故政府應加強向市民宣傳,哪些才是真正的「抗疫口罩」,「你唔應該淨係叫人唔好出街,而係佢出街嗰陣,點樣做得好啲防疫」。
《蘋果》向食衞局查詢會否考慮收窄口罩種類,局方未有正面回答,僅着記者參照現行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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