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就是驗樓結果若顯示需要做某些維修工程,那又誰來負責?即使有法團,也未必順利進行;我的親身經歷就是往往業主各持己見,涉及分擔費用、決定如何維修這類問題,很多人都會有強烈的意見,不能達致共識,事情就會拖延下去。我們大廈的法團已算不錯了,業主人數不太多,對於整體負擔的數目問題不太大,不致不能解決,但饒是如此,就具體細節如用料、工序、招標、甄選方面,也一再出現分歧,甚至鬧至不歡而散,要重新組織管理委員會。試問比我們稍為複雜一點的大廈怎麼辦?政府極其量只能提出若干貸款幫忙,但很多時問題並不出在能否付得起維修費用,而在於委員會的管理才幹水平和個別成員的態度。在這方面,除非政府決定加強參與介入,否則仍然難有多大改善。餘下的辦法就是加強公民教育,有計劃地推動經常維修,保障樓宇安全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