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表示,更改電力變壓房及將部份地方用作商舖,會嚴重影響供電設施的保養及操作,該署會向業主發出命令,飭令其拆除有關僭建物,現正了解該火牛房的業權誰屬。根據《建築物條例》,若沒有履行清拆令又沒有合理解釋,屋宇署會向業主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一年,而最高罰款為20萬元,另加每日罰款2萬元。至於地下停車場內的僭建物因沒結構危險,及無影響樓宇結構或妨礙走火通道,不屬即時取締類別。
檔案編號:0408021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tnext.com/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tnext.com/forms
電郵:mailto:
[email protected]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