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831事件14歲女童非法集結罪成 官判感化囑莫負青春

蘋果日報 2021/05/28 12:22

太子港鐵站非法集結

831事件疑團未解,太子港鐵站一直是反修例運動中最富象徵意義的示威「熱點」之一。前年9月底,人群於站外聚集,惹來警方驅散並拘捕多人,其中三名男女早前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名14歲女童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受審後裁定罪成,一度還柙三星期候判,今被判處接受24個月感化。裁判官陳慧敏判刑後寄語女童:「望向將來,勤奮讀書,不要辜負家人及青春。」
控罪指三人於去年9月24日至25日期間在旺角彌敦道太子道西及水渠道的公眾地方,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求情指,多份報告均指出被告有悔意,又指被告對於未有及時離開現場以及向警員舉中指等行為感到後悔,並向警員致歉,願意承擔後果。
求情又指案發後被告經歷喪父之痛,因而影響情緒,患上抑鬱症,後來得到家人幫助,重入正軌。她於候判期間還柙三星期,亦已得到教訓,並重申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對行為感到後悔,希望法庭接納判處感化令。
陳官判刑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即使行為並不涉及暴力,但法例目的正是阻止暴力於萌芽階段。陳官又指被告非常年輕,案發時剛滿14歲,考慮到被告因喪父而患上抑鬱症,需要接受治療,同意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為期兩年的感化令,惟須接受包括宵禁等多項條件。陳官最後寄語被告:「望向將來,勤奮讀書,不要辜負家人及青春。」
同案其餘兩名被告早前分別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另一人早前則已承認非法集結罪,判監3個半月。
【案件編號:WKCC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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