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99年入職薪酬檢討中,建議由2000年4月1日起入職的督察級人員,在完成首年及第二年服務後,可分別獲發一個增薪點,以免警隊督察的薪酬低於其他部隊同級人員。
今次受影響的228名督察級人員均為2000年4月1日或以後入職。警方在近期發現,庫務署「計漏」這批人員增薪點,有「出少糧」情況,立刻通知庫務署。
警方發言人指出,受影響人員將於本月獲補發合共700萬元薪金。即平均每人補發約3萬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回應稱,所有受影響人員的薪酬將於本月底起修正,並會補發有關薪金差額,但當局根據一貫政策,不會補發利息。發言人稱,經內部調查及了解,在薪酬調整時,已竭力完成有關工作,並無涉不當或疏忽職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