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根據地政總署粗略估算,可興建小型屋宇的認可鄉村地帶範圍約共有4,960公頃,當中仍可作興建丁屋的土地目前約為1,620公頃。自72年有丁屋政策以來,已批出36,912宗興建丁屋個案,現仍在「排隊」處理的共6,895宗個案,另外還有3,360宗申請積壓,未進入「排隊」階段。由於地政署人手有限,而且有其他地政問題要優先處理,無法加快處理丁屋申請。
她又表示,申請興建丁屋位置在鄉村地帶外而需經城規會審批的個案,過去五年共獲批413宗,涉及土地8.9公頃,當中超過一半涉及農地,近四成涉及綠化地帶,不足一成涉及其他土地用途地帶。大部份獲批的個案都和認可鄉村範圍有一定的關係,例如涉及農地和綠化地帶的個案,丁屋有不少於一半面積處於認可鄉村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