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
【本報訊】親北京陣營為撐特首梁振英以司法覆核干預立法機關、阻青年新政議員再宣誓,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認為,香港法院在多宗案例提過香港有三權分立,只是今次事件涉及議員宣誓,更關乎到對《基本法》詮釋,所以梁特及港府提司法覆核是合理,而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亦強調本港有三權分立,批評指港無三權分立的說法是「輸打贏要」。
陳弘毅接受電視台訪問稱,本港法院在多宗案例都解釋過,香港有某一種嘅seperation of powers(分權),「亦都可以繙譯成為三權分立」,例如終院就梁國雄拉布案的判詞清晰地點出,法院一般情況下不會輕易干預立法會的內部運作。
不過陳續指,梁國雄案件只涉立法會主席如何引用《議事規則》,今次議員宣誓問題已超出《議事規則》,還涉及青年新政兩議員的首次宣誓是否構成《宣誓及聲明條例》中「拒絕或忽略」讀出誓詞,與及是否符合《基本法》第104條,而第104條亦涵蓋特首、主要官員、行會成員宣誓,「佢哋第一次宣誓嘅時候如果好似呢兩位議員作出咁嘅言行都冇問題嘅,佢仲可以第二次宣誓,呢個會唔會係《基本法》嗰個原意呢?」而第104條因涉及中港關係而符合釋法條件,但是否要釋法解決,就要由終院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