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涉洗黑錢3.6億 警拘同居男女包括大學生卻拒披露詳情
警方洗黑錢不明款項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周穎嘉見記者交代案情。
警方去年底曾以洗黑錢罪名拘捕「星火同盟」多人,被外界強烈質疑是藉詞打壓反送中運動,至今天警方又公佈一宗案情不清的「洗黑錢」巨案。警方今日召開記者會,指毒品調查科今日以「洗黑錢」的罪名,在將軍澳拘兩名同居男女,指他們涉嫌於去年10月至今年5月期間,利用兩個個人銀行戶口收取不明來歷款項,涉款高達港幣3.64億元。警方未有披露案件詳情以及巨額「黑錢」是否涉及社會運動,只是透露被捕男女分別是無業人士及大學生。
至晚上有消息傳出,被捕女生是中大新聞系的四年級學生,暫未知她被捕後是否已獲大學又或是法律方面的援助,《蘋果》日報正向有關方面求證之中。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周穎嘉表示,被捕男女為同居關係,年齡分別為32歲及22歲,分別報稱無業及大學四年級生。周穎嘉指警方調查知,兩人在19年10月至今年5月的期間,利用兩個個人銀行戶口收取不明來歷款項,涉款高達港幣3.64億元,警方懷兩人用兩銀行戶口洗黑錢,毒品調查科遂拘捕兩人。
行動中警方撿獲包括電話等一批證物,並已凍結相關戶口中50萬元款項。涉案男女目前仍被拘留,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會見記者時未有披露太多案情,僅指警方是以情報主導方式調查案件,案中部份款項轉入有關戶口後,未幾已被轉走。當記者問題資金來源、巨款是否涉及社會運動等,警方只是表示仍在調查中。警方重申,若利用銀行戶口處理不明來歷款項,無論有否涉及報酬均可觸犯洗黑錢罪名。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及罰款500萬。
據資料,香港警方去年12月亦曾聲稱偵破巨額洗黑錢案,卻惹來爭議。當時警方以「洗黑錢」之名,拘捕眾籌平台「星火同盟」成員,包括該組織旗下一銀行戶口的持有人,警方指發現它有大量不常現金交易,戶口的現金流向模式與洗黑錢的模式相似,又表示將會向法庭申請凍結戶口內約7,000萬港元。但「星火同盟」平台的籌款目的是支援香港被捕的反送中示威者,包括協助支付法律開支,外界遂質疑警方拘捕行動是藉詞打壓民主運動。
星火同盟其後在社交網站發聲明,批評警方的說法失實,把平台的運作「扭曲成洗黑錢等惡意用途,意圖抹黑」。當時有評論指出,星火同盟收取捐款的方式其實與其他眾籌平台甚至政黨的做法都很類似,至於警方質疑被捕人把部份捐款資金用於保險投資的做法或違法的論點,亦有爭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