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縱火案被告過世 控方申請押後待死亡證

蘋果日報 2017/05/15 11:19

張錦輝港鐵縱火有意圖而縱火

保安員涉嫌於2月10日在一列由金鐘正前往尖沙嘴站的列車上淋易燃液體後點火,造成19人受傷。被控有意圖而縱火的保安員在事件中嚴重燒傷,延至昨日凌晨因器官衰竭不治,案件今在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6月26日,以待保安員的死亡證。
被告張錦輝(60歲),被控於2月10日在香港,由金鐘站往尖沙咀站行駛中的港鐵第一個車卡內,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被告和其他乘客的衣物,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損壞,並意圖藉損壞上述財產以危害其他乘客的生命。
被告今由律師代表,自案發後被告一直留院,本案則多次押後以待被告身體轉好出庭,但控方今透露,被告於5月14日早上5時19分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