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聲援香港佔中活動被捕超過一年的廣東惠州維權人士葉曉崢(網名湖面一舟) ,昨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一年半。他不服判決,將上訴。
去年12月葉曉崢身穿印有「人民恐懼政府即為暴政」字樣的黑衣,手舉「為自由抗爭」橫幅拍照聲援香港佔中,被警方炒家拘留。昨日惠州法院一審判其涉嫌尋釁滋事罪成,判刑一年半。作為立案直接誘因的聲援佔中,庭上卻隻字不提,辯護律師劉浩告訴《蘋果》:「本案很奇怪。法院卷宗有大量涉佔中內容,但法庭審理卻沒有提及佔中的材料。」
定罪依據葉曉崢所發兩則關於博羅反建垃圾焚燒廠遊行示威的網帖:包括配文「博羅縣公安局副局長好威猛,一聲令下打一場人民戰爭」的現場照片及《惠州市博羅的楊先生因熱情待人被警方追捕》一帖,被指造成群眾上街遊行。昨日下午葉見律師表達上訴意願,劉浩說:「發帖屬於言論自由、公民監督的範疇,是有根據的。」而葉妻鍾永梅聽判後對《蘋果》說:「並不意外,他情況還好,就是瘦了。」儘管獨自養育兩個分別11歲和8歲的兒子很吃力,她對丈夫所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