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燃氣集團原董事長金建平,是帶領企業從十幾億發展到幾百億的「能人」,但2005年後,他為了「撈一把」將企業當成自家提款機,夥同私營老闆利用訂立虛假合同方式貪污公款,最大一筆貪污款達2,000多萬元。另外,還肆無忌憚地索要收賂,一私企老闆得知金看上某物業,便為他支付117萬元購房款;一下屬因得到金的提拔,連續4年春節到他家裏送出總計40萬元的紅包。
不過,貪財的金建平是精打細算「過日子型貪官」,其違紀違法所得贓款主要用途為購置房產;用於理財;倒到國外。他曾用贓款購置一棟別墅,並耗費巨資裝修,但又怕被人舉報,也不敢住,「住過,就體驗過一晚」,他說。
去年8月,紀檢單位接報對金展開調查,他察覺風聲不對,謀劃出逃。當月30日,金以公務名義前往香港,在機場被攔下。得知被限制出境,他驚慌逃竄到河北香河縣,暫避風頭。幾天後,辦案人員在金的出租屋附近發現一名頭戴破帽的老漢,蹬着三輪車去買菜,此人正是金建平。
《中國紀檢監察報》